最近美國大學法學院紛紛退出U.S.News的事鬧得沸沸揚揚,緊接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上周五,美國律師協(xié)會投票決定取消法學院入學的LSAT考試成績要求,這一政策最快將于2025年申請季實施。此舉也標志著法學院招生制度的重大改革。
美國律師協(xié)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是美國全國自愿性律師公會組織,同時也是美國大學法學院的認證機構,由律師、教授和行政人員組成。
此次投票是由協(xié)會其中的一個認證委員會進行的,以15比1的投票結果取消了對法學院申請者的入學考試要求。
LSAT(Law School Admisson Test)是法學院的入學考試,測試考生的分析推理、邏輯和閱讀理解能力,被認為是能否在法學院學習中取得成功的一個重要指標。
公眾對于取消標化考試要求的態(tài)度一直呈兩極分化的狀態(tài),爭論的焦點主要圍繞著招生多樣性和對于弱勢群體的公平問題。
贊成取消的一方認為,標化考試的準備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金錢,而強制性要求提供標化考試成績對于低收入群體和少數(shù)族裔群體很不公平。
持反對觀點的則大都是招生官員和大學院長,他們認為,取消標化成績要求,反而會加劇不公平,增加大學錄取審核過程中的偏見。取消考試可能會導致招生流程中過度依賴申請者的GPA和其他評判標準,比如課外活動等,而這些標準往往對高收入家庭的孩子更有利。
這一提案也遭到了考試服務機構的反對。取消標化考試要求將會導致學校錄取到不夠格的學生,這樣做最終會損害法律行業(yè)。
在投票之前的一份公開書面評論中,一位全職工作者和6歲兒子的母親說,她的LSAT成績?nèi)匀皇沁M入法學院的一個障礙。盡管她參加了輔導課程,但仍因分數(shù)不夠高而無法被錄取。
這位女士敦促美國律師協(xié)會取消標化考試要求,并在評論中寫道:“我不希望僅僅因為無法成功應對這項考試而放棄成為家庭律師的夢想。”
這故事情節(jié)太過眼熟,讓主頁菌想起了前不久剛發(fā)生的NYU化學教授Maitland Jones被解雇一事。
學生們在Jones教授的課上拿不到高分,便向學校聯(lián)名上書抗議,稱這門課難度太大,Jones教授扼殺了他們上醫(yī)學院的夢想。NYU校方為了安撫學生,直接解除了與Jones教授的合同,這種做法在教職工和學生群體中引發(fā)了巨大的爭議。
先不論校方解雇教授和律師協(xié)會直接取消標化考試要求的做法是否妥當,細品一下提出這些要求的學生是怎樣的心態(tài):
能力不足,完不成必修課,把責任歸咎于教授的評分標準太高;入學考試達不到標準,就責怪這項考試缺乏公平性,要求取消入學考試要求。
醫(yī)生、律師,這些都是對于專業(yè)要求頗高的職業(yè),本就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如果不具備過硬的資質,如何擔當并履行這份職業(yè)所賦予的崇高使命呢?更何況,學習本來就是接受挑戰(zhàn),跨出舒適區(qū)并拓寬認知范圍的過程,不是嗎?
現(xiàn)在覺得課程太難,將來走上醫(yī)生的工作崗位,是不是也要要求患者不要患上疑難雜癥?嘴上大談夢想,實際行動卻是遇到挫折就想逃避,這樣的人究竟對夢想有多大的渴望,對自己將要從事的職業(yè)又有多少敬畏之心呢?不會有人放心將自己的性命交付在這樣的人手中。
新聞一出,網(wǎng)友們也紛紛發(fā)表了各自的觀點,大部分是批評的聲音,認為此舉有損于律師行業(yè)乃至整個國家。
“美國的愚民化繼續(xù)以公平和包容的名義進行。
當這些沒有經(jīng)過LSAT考試的法學院畢業(yè)生在舉債完成教育后發(fā)現(xiàn)他們?nèi)匀槐仨毻ㄟ^書面考試(Bar Exam),以確定一個人是否有資格在特定的司法管轄區(qū)從事法律工作時,會發(fā)生什么?”
“取消LSAT考試以提高法學生的多樣性?他們怎么不取消律師資格考試以提高執(zhí)業(yè)律師的多樣性呢?似乎多樣性比成功和能力更重要。……其后果,即使是無意的,也將會很可怕。”
也有網(wǎng)友對考試本身提出了質疑:
“LSAT考試與讀寫能力無關,與法律實踐也完全沒有關系。這項考試只是一系列的游戲和做題練習,沒有合格分數(shù)。學校只是在錄取審查時使用這個分數(shù)。”
還有來抖機靈的:
“連拜登這樣的傻子都能當律師,誰還管LSAT成績啊。(暗諷拜登在法學院讀書時作弊)”
爭論仍在持續(xù)中,目前美國大學法學院尚未明確表態(tài),我們且看事情會如何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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